cq1069 发表于 2013-11-14 10:00:28

遭迫害的同性恋者有望在欧洲避难

  在国内因同性恋倾向而受迫害者有望在欧洲获得避难权。
  欧洲法院周四(11月7日)在一项裁决中指出,性倾向对个人身份认同而言极其重要,当事人不能被要求放弃其性倾向,对同性恋者严重的基本人权侵犯或压制,例如判决入狱,应被视为迫害。
  欧洲法院此项裁决涉及分别来自塞拉利昂、乌干达和塞内加尔的3名公民。
  在上述三国,同性恋行为属非法,同性恋者有可能被课以高额罚款以至监禁。
  这3人分别在荷兰申请了避难。荷兰法官请求欧洲法院对欧盟的相关法律作出解释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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